氣候署:碳費抵 CBAM 細節 後續將與歐盟討論
2023/11/23 | By 經濟日報因應CBAM試行、2026年正式實施,歐盟經貿辦事處今日與氣候變遷署共同向媒體說明歐盟CBAM機制及台灣因應作為。
歐洲經貿辦事處經貿組組長楊藹羚表示,CBAM自今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底為過渡期間,在歐盟的進口商必須在每季結束時提出CBAM商品的排放報告,但還不必支付任何費用。
且過渡期間申報資料不需要經過驗證,而是希望大家一起來學習,如何正確申報,直到2026年起,才會正式強制要求必須由外部獨立機構執行驗證工作。
楊藹羚表示,CBAM第一階段包含六大產業,包括水泥、鋼鐵、鋁、化肥、電力、氫等,未來不排除擴及其他產業,但納入的產業有一定條件,必須是碳密集且具有碳洩漏風險的產業才會納入。
楊藹羚指出,歐盟碳交易(ETS)的價格彈性,她看過從6歐元到100歐元都有,差距相當大,她建議,台灣未來推動碳費,也應考慮彈性或浮動費率,否則在應對CBAM時,當歐盟碳價低,在台灣繳的碳費也許足以支應,但若歐盟碳價高時,恐還須在歐盟繳費。
不過蔡玲儀對此表示,各國排放狀況不同,台灣目前推動碳費,不考慮採浮動費率,預計年底前會有碳費徵收辦法,未來碳費費率將在審議委員會中討論。
針對CBAM,蔡玲儀坦言,歐盟要求的申報格式相當複雜,不只是製程排碳,原料碳含量也必須追本溯源並申報,對中小企業而言相當頭痛,經濟部正在蒐集業者意見並向歐盟反映。
經濟部先前曾表示,已向歐盟反映兩大問題,首先是未規範進口商保密義務,其次是中間產品來自沒有碳盤查制度國家,恐面臨無法提供碳含量困境。
此外蔡玲儀表示,碳費確定可用來扣減CBAM,但扣減細節仍要再與歐盟詳談。